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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优路教育推出会计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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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佣金如何开票?下面是有关销售佣金开票的内容,希望可以为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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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佣金是指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的报酬,中间人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
  单纯对佣金必须开发票没有明文规定,也不需要单独规定,但企业所得税法对成本费用支出必须取得合法凭证。但对支付国外佣金不需发票,有合同协议即可。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领取佣金时必须有合法真实的报销凭证,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不含本企业雇员),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佣金支出不得计入销售费用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的销售佣金不得抵减相关销售业务的销售额和应纳流转税(出口货物佣金冲减当期出口业务收入),符合规定的销售佣金应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并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另外,对于佣金的税务处理还需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向境外代销、包销企业支付的各项佣金、差价、手续费、提成费等劳务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作为费用列支,但应在房地产销售收入10%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给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人员的佣金费用,一律视为“工资薪金”,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得作为佣金支出扣除。
  按照《财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合同、协议支付的回扣(佣金),可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可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佣金支出如何开具发票
  问:A公司为一家普通商业公司,主营化工等产品的销售,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并未注明是否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B公司是一家生产化工产品的公司,现B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委托服务协议,由A公司负责B公司产品的推广与服务,发货、开票与结算由B公司与相关客户直接进行,B公司按照销售额的10%支付佣金或服务费给A公司。请问:
  1、A公司是否应去税务机关开具服务业发票给B公司,具体开票项目为佣金还是服务费,税务机关能否开具此类发票?
  2、B公司支付给A公司的佣金能否税前扣除?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就企业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除保险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应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扣除要求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A公司不属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其与B公司的以上业务往来不属于财税[2009]29号文件规定的业务性质。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按销售代销货物中的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销业务做视同销售处理。所收取的手续费作为服务费开具服务业发票。B公司因此支付的服务费可在税前扣除。税收,是国民经济较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出色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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