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优路教育
学校服务热线全国服务热线:400-6328-059

2019消防备考预习:消防条例高频考点

       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已经开始,参加过消防考试的考生会发现:消防考试中消防条例的分值在逐年加大。今天优路教育整理了消防条例高频考点,希望对你的2019年备考有所帮助。
淮安优路教育培训机构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内宿舍、办公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不应大于300㎡。
2、高层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其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3、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4、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³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5、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二、与火灾相关的罪罚
1、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6、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7、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
1、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组织具有专业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巡查人员在活动举办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全程开展防火巡查;活动结束时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2、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在活动2小时内进行防火检查。
3、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活动举办前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1、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 25201的要求;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五、消防安全责任制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责任。
2、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4、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5、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6、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由或授权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news.peixun360.com/581533/ 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 淮安优路教育 小编为您整理 2019消防备考预习:消防条例高频考点 的全部内容。

校区地址

版权所有:培训指南(www.peixun360.com) 技术支持:培训指南网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32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