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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当年应计未计费用是否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
来源:武汉江汉区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9-05-07
外企的财务处理有些讲究,这方面自然不会跟企业的财务处理是一个规则,具体如何,本文通过讲解外企当年应计未计费用是否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做一个侧面的呈现,或许你就能看到整座山峰了呢。这里外商投资企业也要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这种以前年度应计未计的收支项目,所以,我们认为应该按同样方法处理。以下是有武汉江汉区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应计未计费用如何扣除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 191号)规定中“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所以,在所得税申报期结束前,还是可以调整扣除的。
企业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如何处理?
国税款交纳实行纳税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如果纳税人自己发现以前年度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出现错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正是针对这些,在会计上设置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在所得税申报上设置了“以前年度损益应补(退)企业所得税”一栏。
企业应计未计的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相关科目
应退的所得税款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红字)
就是说企业应计未计的费用,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记入相关年度损益并按相关年度所得税税率退回多交税款。
但是这些应计未计的费用不得在以后年度扣除,只能调整在相关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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