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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化工垃圾业务是否属于应税劳务

来源:十堰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9-05-03

  处理化工垃圾业务是否属于应税劳务?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来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以下是有十堰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处理化工垃圾业务是否属于应税劳务

  垃圾处理劳务是指生产型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填埋、焚烧、资源利用等业务.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从事化工垃圾处理应视作受托加工货物业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劳务税与个人所得税有何区别

  个人劳务税即对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属于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是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的一种.

  1、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处理化工垃圾业务是否属于应税劳务,如果您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请到十堰会计培训班,预约0元试听课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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