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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多次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
来源:阜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9-05-03
什么时候需要交纳增值税这都是有税务政策规定的,一般用不着多解释太多,不过不同行业遇到的一些业务却也需要用心细分,比如这货物多吃转让,了解更多有关货物多次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的资讯内容,以下是有阜阳仁和会计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货物多次转让行为是否缴纳增值税?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因此,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货物多次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但要特别注意前提,资产重组多次转让后必须是“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视为“一并转让”,对其中涉及的货物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应征收增值税。、
资产划转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众所众知,资产划转的会计和税收政策起源于国有企业之间,资产划转至今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交易,必然涉及到如何实施财税管理。
依据上述涉税文件的零散规定,我们对于资产划转的理解如下:
资产划转是股权(产权)或资产在政府与国企之间、企业相互之间所进行的无偿转移或以股权支付为对价的转移。
可以说,资产划转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经济业务,既不是销售,也不是视同销售的范围,而是体现了在同一控制主体之下的权力内部转移,所给与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
资产划转其实可以分为无偿划转和有偿划转两种,这是站在资产划转的划出方来讲,无偿划转当然是未取得任何支付对价,而有偿划转通常应取得股权支付对价。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人认为根据目前的涉税文件,只有取得股权对价才可以理解为划转,其他任何形式对价都不是划转,而是正常转让或者资产交换。也有的人认为资产划转是资产重组的特殊形式,适用于国税(2011)13号文件。故就针对资产划转涉及的增值税几个政策文件具体列出,如下:
1、《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国税(2011)13号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2、关于税务总局办公厅对《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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