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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惠好的会计培训学校——会计的原始凭证的一些知识

来源:北京仁和会计培训班 时间:2013-08-07

   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可以没有公章吗?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指出:“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而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现象,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的原始凭证,则不加盖公章。如:飞机票、船票、火车票和和汽车票等一般都没有公章。

  二、原始凭证分割单如何使用?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三、什么样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根据《规范》要求,所有记账凭证都必须附原始凭证,只有两种情况例外:1、结账的记账凭证,2、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

  四、复印的原始凭证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吗?

  根据规定,复印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原始凭证丢失的应按《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

  五、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如何把握?

  《规范》中对记账凭证的装订厚度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一般3厘米为宜。

  六、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能作为调账的依据?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

  七、在合计处理中,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红色墨水?

  根据规定,下列情况可以使用红色墨水: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3、在三栏式账 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另外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编辑的《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及问题解答(辑)》,在解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设置方法时说明:在“进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在“已交税金”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在“销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以及在“出口退税”专栏中用红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

  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

  八、哪些账簿可以跨年度使用?

  一般来说,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账簿等,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抄写工作量大,因此可以跨年使用,另外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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