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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初级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医疗期的计算

来源:合肥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3-07-25

   单项选择题

  1、李某是一名享有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从2011年4月18日次病休。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李某的医疗期应在4月18日至10月17日6个月内的时间段确定

  B、李某的医疗期应在4月18日至7月17日3个月内的时间段确定

  C、若李某到8月12日已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D、李某在医疗期满后再次病休,则不能享受医疗期待遇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医疗期的计算方法。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所以选项A的表述错误。

 

合肥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详情咨询:李老师,电话:400-008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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